【深圳市】众创客空间
支持强度:资助额不超过实际发生支出的50%,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0万元。资助费用为近2年为创客个人或企业创新创业提供服务支撑所发生的相关支出。
项目名称:【深圳市】众创客空间
主管部门:深圳市科创委
支持项目:支持创客空间为创客提供器材、工具、设备等硬件资源和相关软件,开展创意分享、资源对接、创业辅导等活动。
审批数量及方式:
1、支持强度:资助额不超过实际发生支出的50%,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0万元。资助费用为近2年为创客个人或企业创新创业提供服务支撑所发生的相关支出。
2、支持方式:事后资助方式。
审批条件:
1、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;
2、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500至3000平方米,其中创客个人或企业使用的场地(含公共服务场地)占75%以上;
3、可自主支配场地内的入驻创客团队、创客企业(截至本年度1月1日,成立时间不超过12个月)不少于20个,且截至申报截止日创客团队或企业的入驻时间不少于3个月;
4、拥有为创客提供创新创业辅导的专业团队,其中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;
5、截至申报截止日,创客空间运营时间不少于1年。
6、已获创客空间事前资助的单位,其项目须经验收合格,且由财政资助经费支出的费用不得重复申报资助。
地址:深圳市福田去福华三路时代财富大厦46B
电话:13823251625
QQ:35830517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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